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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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25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5年03月06日 14:50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直属和教辅单位,各学院、直属系、教学研究部:

为做好2025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报工作,根据《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通知》,并组织教师积极推荐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选题要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东莞坚决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重任、推进“百千万工程”、文化强市建设等中心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综合性与前瞻性、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社科研究成果,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奋力推动东莞加快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课题选题参考

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东莞实践、东莞坚决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重任、东莞深度参与区域合作、东莞深化“百千万工程”集成式改革、东莞文化强市建设、东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制、东莞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东莞制造美学专题等8个方向提供了常规课题选题共239个,详见《2025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选题参考》(附件1)。申报者可在参考选题中择题申报,也可在参考选题的框架下自拟选题申报。

三、课题经费

本次课题申报面向全市,实行公开申报、平等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立项课题均为自筹课题。

四、申报条件

(一)每项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名,其中1名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潜心科研;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

(二)课题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申报1项常规课题,可担任1项其他申报课题的课题组成员。

(四)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在研课题者或有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不良记录者,不得申报2025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

(五)凡已获得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的社科规划课题,不得再以相同或类似题目及内容重复申报。

五、结题要求

(一)本次常规课题完成时间约为7个月,从课题立项结果公布之日开始计算。成果初稿须在2025年10月中旬完成,成果终稿须在2025年11月14日前完成。研究成果的提交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常规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成果推介。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规定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课题申报的受理时间截止为2025年3月10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电子版材料包括:《2025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一览表》和《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书》(word版)(命名为:序号+课题负责人姓名+课题名称+常规课题)。由各申请单位统一汇总上报,电子文档请发送至:chibaolian@gzxhxy95.wecom.work(主题标注:“院系名称+2025年东莞社科常规课题”字样。)

(三)待我处审核无误后,提交纸质版(须于2025年3月12日之前提交)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2025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一览表》(附件3)一式1份,须盖二级单位公章。

联系人:池宝莲

地址:广州校区办公楼304/东莞校区格物楼②B305

联系电话:020-87211830,0769-82676871

附件:

1.2025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选题参考

2.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书

3.2025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申请一览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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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麻涌镇沿江西一路7号(523133)

联系电话:86-0769-82676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