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于5月17日在东莞校区党员之家召开党纪学习会议,支部全体党员集体学习新新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付晶主持。
付晶书记介绍了《条例》的修订背景和主要过程,此次修订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第三次修订,新修订的《条例》共三编,十一章,一百五十八条;具体内容较18版修改充实76条,新增16条。此次《条例》修订具有重要意义:既可以进一步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又能坚持问题导向,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还强调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相统一,实现制度建设与时俱进。
党纪教育强调学习《条例》要原原本本学,要结合实际工作学。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此次集体学习支部结合思政课教师的特殊性首先开展了政治纪律学习。全体党员人手一本《条例》,详细了解了哪些行为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并于之后结合就学习体会开展了集体讨论。全体党员教师纷纷表示,思政课教师的“政治性”始终是占第一位的,要不断通过学习锤炼政治素质,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继续加强党纪学习,努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