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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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马克思主义教研部基本教学要求

作者: 日期:2017年11月06日 00:00

1、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文件精神。按照教学大纲的教学内容、教学重点和教学进度认真备课、精 心设计和组织教学,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科学性、政治性和思想性,贯彻“学术有自由、教学有原则”,在课堂上要与中央保持一致,与十九大精神保持一致,不得散布违反党中央精神、攻击和诋毁党和政府、反党反社会主义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错误观点。

2、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对已排定课表的课程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自行更改;不准擅自调课、停课;不得擅自将课转给其他教师上。若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时,应提前报告本部门主管教学领导同意后,由教务员办好调课、停课相关手续。

3、谨慎应用网络视频和资料教学,严防严禁传谣造谣;结合课程教学内容的视频要控制在5分钟之内,不要随便在课堂上组织播放与课程内容无关的娱乐八卦性、各种小道消息之类的视频,不得播放时间长(超5分钟)的视频、电影,长时间的视频影像资料可安排学生课外自行观看。

4、以高度责任心组织教学,严格课堂管理,执行考勤制度,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对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和提交相关院系按照学校的规定处理。

5、保持优良的教风,衣冠整洁,仪表端庄,不准着露背露胸装、短裤超短裙装以及拖鞋上课;语言清晰,板书清楚规范,举止文明,不得与学生发生语言和肢体冲突。上课时间不得因私拨打和接听电话、发微信微博以及使用其他电子设备;不得因私擅自离开教室去处理其他事情。

6、坚持听课制度,按照本部门规定,新入职教师要听老教师的课,可选择一个或几个年资比较高(高级职称)教师把所担任的课程听一遍,以上交的课堂笔记为证,这是对新教师考核的内容之一。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马克思主义教研部

2017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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