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9月30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专题党课学习,全体党员教师参加学习活动,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付晶主持。

本次党课以“以法治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看马院教师的使命担当”为主题,由付晶同志领学授课。党课系统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全过程,完整回顾立法各个关键节点,阐释该法是三十多年来首部设置序言的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属于典型“促进型立法”,实现民族工作从政策主导向法治化规范的重要跃升。
党课围绕法律整体框架,对序言、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深度解读,阐明法律贯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厘清共同性与差异性辩证关系,既反对强制同化,也反对人为扩大差异,明确共同性居于主导地位。授课重点阐释民族领域法治建设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双向互构”内在逻辑:法治建设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制度框架与刚性支撑,共同体建设为法治建设提供价值引领与精神根基,实现党的民族工作理论成果向国家意志的创造性转化。
结合马院教师岗位实际,党课进一步明晰高校思政课教师法定职责。法律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教育全过程,支持高校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授课号召支部党员教师要发挥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阵地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律精神融入课堂教学改革;立足科研阵地,深耕中华民族共同体相关基础理论研究;发挥专业优势,面向师生开展理论宣讲,做到“用学术讲政治”,切实把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落实到立德树人全过程。
付晶书记作总结讲话,她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新时代高校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提供法定遵循。全体党员教师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支部理论学习、师德建设月的重要内容。要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课堂教学、理论研究、社会服务的实际行动,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者、传播者、践行者,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马院力量。
图/文 任志勇
审 核 付 晶